新生兒不宜用哪些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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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環素族藥物。因該類藥較易於沉積於骨組織,阻礙骨骼發育,服用數月可使牙齒變黃。
(2)維生素K4、K3;磺胺類藥物;新生黴素;三乙醯竹桃黴素;伯氨喹啉等易引起新生兒黃疸。
(3)氯黴素可抑制骨髓,併發灰嬰綜合徵。
(4)卡那、慶大黴素療程不要超過10天,以免聽神經及腎功能受損。
(5)鏈黴素對聽神經有影響,且對腎臟不利。
(6)度冷丁、可待因對敏感者易引起中毒,應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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