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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的最大特點

分封制的最大特點

諸侯國具有相對獨立性,具有土地管理權、行政權和軍權,容易形成割據勢力。

分封制的最大特點1

一、特點一是分封的對象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同姓王室貴族異姓功臣貴族、先代帝王后裔和邊遠氏族部落首領等。

二是周天子是最高統治者。在分封制下,周天子處於至高無上的地位。

三是權利與義務相結合。具體地說,就是周天子將一定的土地和人民有條件地封授給諸侯,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向周天子盡義務。四是層層封授。諸侯可以在自己的封疆內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又可以對士實行再分封。

二、內容

1、周天子將土地封給:王族,功臣,先代貴族。讓他們建立諸侯國,拱衛周天子。

2、被分封諸侯的義務:服從,納貢,提供軍賦力役。3被分封諸侯有權在諸侯國內實行再分封。在諸侯國內可設官員,建立武裝,徵賦役。

分封制的最大特點
  

三、結果影響

積極影響

1、有利於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但後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併弱國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2、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控制。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範圍,並逐步構織出全國的`交通網絡。

消極影響

西周後期,隨着諸侯國的日益強大,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春秋時的楚王問鼎,是諸侯國對分封制的公開挑戰。春秋戰國時期。大國兼併小國,同姓國也彼此戰爭,周天子都管不着,戰國末年,周王室完全喪失了分封大權

分封制的最大特點2

分封制度是在哪個朝代建立

01、中華文明也有部落。

談到“部落”、“酋長”,有不少朋友可能會覺得這些東西離我們很遙遠,這都是西方國家纔有的東西,然而事實上,中華文明在起源的時候,還就是以部落的形勢存在的。

黃帝部落、炎帝部落、蚩尤部落等等都是中華文明起源時的部落,可見,“部落”一詞,離我們並不遙遠。

炎黃二帝

02、夏朝時已有諸侯存在。

分封制是在西周的時候建立的制度,但“諸侯”並不是在西周的時候纔開始出現。

《史記·殷本紀》中記載了一個故事,說商朝的創立者成湯有一次外出,見到野外有一個人張網想捕捉四面八方的獵物,成湯命人把網打開三面,放走了獵物,這個事情傳出去之後:

“諸侯聞之,曰:‘湯德至矣,及禽獸’。”

這話的意思是,諸侯聽說這件事後,感嘆成湯的恩德連禽獸都感受到了。

這裏出現了“諸侯”的字樣,除此之外,成湯在夏朝的時候,官職是“方伯”。

對於“方伯”的職能,史記上只有一句話:“湯徵諸侯。”這個“徵”不是一個動詞,這句話的意思是:成湯有徵伐諸侯的權力。

《史記·殷本紀》中的這兩處記載,都證明了,在夏朝的時候,就已經有諸侯的存在。既然在夏朝的時候就有了,那麼商朝呢?當然也有。

商代文物

《史記·周本紀》記載武王姬發在起兵伐紂之前,曾舉行過一次會盟。“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

這話的意思是這次會盟,前來參加的共有八百位諸侯,都說,可以討伐紂王了。從這裏便能看出,商朝時也有諸侯的存在。也就是說,夏商時期,都有諸侯存在。

爲什麼要在文章開頭說明這兩點?因爲接下來的內容和它們都有很大的關聯。

夏商兩朝很可能都不是以王朝的形勢存在,它們可能是部落聯盟,關於這個說法,主要從以下三點來證實:

一,中原王朝的發展,和中原周邊遊牧民族的發展是一樣的':從部落開始,一個勢力吞併多個勢力,最後建立統一的政權。

契丹和女真族的歷史,一開始的時候,都是有好幾個部落相互爭鬥,然後被其中一個部落統一。

比如“契丹八部”,最後被耶律阿保機所在的部落統一;女真也分爲了建州女真、東海女真、海西女真,最後被完顏阿骨打所在的部落統一。

契丹文物

不僅是契丹和女真,就連蒙古和再早的匈奴也是這樣,都是由一個部落吞併多個部落,建立統一的政權,最後建國。

這不由讓人想起了炎帝和黃帝時代,不也是各個部落之間相互吞併麼?

由此可見,中華文明內的各民族起源的形式都是差不多的,沒有誰一開始就建立帝國,他們都是由部落之間的吞併,然後才形成統一。

分封制的最大特點 第2張
  

夏朝的建立,也是這樣的,不過,夏,很有可能不是以王朝的形式存在的,它極有可能是以“部落聯盟”的形勢存在。

也就是說,夏沒有吞併其他部落,只是讓它們臣服。

二,夏商兩朝沒有分封制,所謂的“諸侯”很可能是歸附在某一大部落旗下的諸多小部落。

夏商時期可以算是上古時代,在上古時代,制度的建立並沒有那麼明確,分封制也沒在這個時候出現。

夏朝文物

可是分封制沒出現,卻出現了諸侯,這是爲什麼?唯一的原因,就是諸侯很可能不是“諸侯”。

“諸侯”的說法,是周朝建立分封制之後纔出現的,諸侯擁有封地,擁有封地自治權,兵權,除了不能叫“天子”之外,其它的權力和天子差不多。

司馬遷在寫史記的時候,是站在一個後世人的角度來寫的,也許在他考察夏商曆史的時候,發現這個時期有一羣權力和諸侯相近的人物。

但是又不知道他們如何稱呼,便用“諸侯”來代指他們。那麼這些人是什麼身份呢?既有封地自治權,又有兵權,他們很有可能是地方部落首領。只不過這些部落都是向夏這個部落臣服而已。

三,結合禪讓制來看夏朝是一個部落聯盟的可能性。

“禪讓制”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

“禪讓”雕塑

關於“禪讓”,似乎只有在夏朝的時候實現過,此後,再沒有朝代真正實現過。

因爲古代帝王曾經禪讓,得到了後世人們的高度認可,後代文人都將禪讓看成是一種理想化的權力更替方法,將實施禪讓的帝王都看成是有大德的人。

更有人認爲,中原王朝從“禪讓”到“世襲”是歷史在倒退。然而,禪讓真的有那麼美好麼?很可能不是。

我在看契丹歷史的時候,發現契丹最早的首領是由部落推舉的,並沒有皇位世襲的說法,而且每一屆首領都有任期,任期到了,便又要挑選一位新的首領。

這是一種原始的民主。我覺得,夏朝時出現的禪讓制,很可能也是一種原始民主。

原始部落

這種原始民主一般出現在制度不完善的部落勢力中,而且原始民主並不是主動的“民主”,而是被動的。

很可能夏朝整合周邊的部落之後,這些部落誰也不服誰,對於首領的位置,大家都想坐。

在誰也不服誰,大家又都想當首領的情況下,各個部落之間就很容易發生爭鬥。

爲了避免爭奪首領而導致流血事件的發生,所以民主選舉出現了,誰能得人心,誰就來當首領,這樣的制度得到了所有部落頭目的一致認同。

如果一個首領的任期滿了,或者手下的人覺得現任首領德行不足不能再當首領,那麼這個首領就要退位讓賢,如果他不退位,就很有可能引起人民的反抗。

最好的例子就是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曾經做契丹族首領的時候,一連幹了好幾年,都沒有舉行選舉,也沒有要退位的意思。

這一做法激怒了他的兄弟們,他們發動叛亂想推翻耶律阿保機,這就是遼國曆史上著名的“諸弟之亂。”

夏朝早期很可能也像契丹部落一樣,權力的交替本來就是通過選舉而來,當這一屆的首領任期滿了之後,人民就會推舉新的首領繼位。

就像當初大禹繼承舜的位置一樣,大禹因爲治理洪水,得到了百姓的普遍認可和愛戴,所以很多人都推舉他當首領。

大禹雕塑

既然人民推舉出了新的首領,按照規矩,前任首領就會對下一任首領進行“禪讓”。

這個禪讓估計就是一個儀式,並不是一個制度。選舉,纔是制度。

如果前任首領不讓位,人民就會反抗他,所以,夏朝時出現的禪讓制,很可能是在一種無奈的情況下進行的。

那麼這種原始的民主爲何會被世襲制所取代呢?

大家都知道,大禹死後,是他的兒子夏啓繼承了帝位,從而世襲製取代了禪讓制。

導致這種情況發生的主要原因,很可能是大禹在位時,他所掌握的權力和勢力都非常強大,強大到無人敢反抗他,以至於他死後將皇位傳給自己的兒子,都沒人敢說個“不”字。

這就好比耶律阿保機在平定了諸弟之亂後,向部落人民展示出了自己的絕對實力,後來取消推舉制度,效法中原王朝實行世襲制的時候,部落裏沒有人敢反對他。

大禹和耶律阿保機所處的境地很可能是一樣的,在部落裏,都是絕對權力的掌握者。

夏啓繼承首領的位置之後,開創了夏朝,夏啓的勢力雖然很大,但是他旗下的部落太多,他不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將這些部落的人民全部轉化爲他自己的人,這樣的話,即便他的勢力再強,其它部落的人也會聯合起來反抗他。

原始部落

那麼這些部落很有可能依然存在,也就是說,夏朝雖然建立了,只不過並沒有改變之前諸部落共存的狀況,部落聯盟依舊是部落聯盟,只不過是改了個名字而已。

這種情況怎麼可以證明呢?從成湯的職位可以略窺一二。

前面說了,成湯在夏朝是“方伯”,擁有徵討周邊諸侯的權力。

他並不是夏朝的順位繼承人,竟然可以征討諸侯,這權力似乎大了一點。

成湯爲什麼會有這樣的權力?是因爲夏桀很器重他麼?並不是,他之所以能掌握這麼大的權力很可能是因爲他所領導的部落勢力僅次於夏王朝所在的部落。

也就是說,夏王朝雖然讓諸部落臣服,卻並不是一家獨大,至少成湯所在的部落比他差不了多少,不然,成湯不可能會有徵討諸侯的權力和實力。

從以上所列述的證據,大致上可以總結出如下兩點。

1,夏王朝整體上是一個部落聯盟組織,這個組織的名字叫“夏”。

2,在成湯將夏覆滅之後,這個部落聯盟的首領換成了成湯,聯盟的名字換成了“商”,聯盟中的部落依舊存在着,也就是《史記》中所記述的“諸侯”。

通過這兩點,又可以推測一下西周爲什麼會建立分封制。

西周城牆

之前沒有分封制,但確確實實有很多部落勢力存在,西周覆滅商朝,這些部落勢力是出了力的,周朝不能吞併他們,一來是不仁義,二來也是實力不夠。

所以周天子採取分封制,把也許原本就屬於他們部落管轄地區的這一塊地通過官方劃給這個部落的首領,順帶着也給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親人封賞一塊地,提升他們的地位。

就這樣,分封制正式建立了!

也就是說,分封制的建立,很可能是西周王朝在延續夏商兩朝的結構上,做的一點改進。

關於夏商兩朝到底是以什麼形式存在,現在已經無法證明了,早已過去數千年的事,無人能說得清楚,這只是我自己的猜想,歷史不是一家之言,諸位見笑。

分封制的最大特點3

對分封制和郡縣制的理解與優劣

分封制和郡縣制是古代中國地方行政制度的兩種基本形式。在封建領主制社會的大部分時間裏,地方行政制度是分封制。該社會階段後期,郡縣制開始出現並逐步發展。

進入封建地主制社會,地方行政制度基本上是郡(州)縣制。從分封制到郡縣制的演進變化軌跡中,我們可以看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的產生是時代的選擇,歷史的必然。

分封制和郡縣制在中國古代的演進概況

中國幾千年的帝制從根本上來說只實行了兩種地方行政體制:分封制和郡縣制。

所謂分封制就是君主分封國土給王室和功臣,而且可以世襲,受封者在封地內享有統治權;郡縣制是由中央把國土分成郡和縣,任命郡守和縣令去治理,而且有任期不世襲。

通常的觀點認爲,分封制始於西周,至秦統一中國後爲郡縣制所取代。

這種觀點基本上反映出了分封制和郡縣制的演進概況,但它把分封制和郡縣制的演進人爲地截爲兩段,忽視了分封制在秦以後的歷代王朝中以不同的形式長期延續下來的客觀事實。西漢時期實行的郡國並行制便是這種過渡階段的典型表現。

傳統上的中國分封制和郡縣制之爭

分封和郡縣優劣的爭論,是一個延續了兩千多年的探索過程,從秦漢到明清,衆說紛紜,莫衷一是。

分封制的最大特點 第3張
  

1、宋代以前辯論焦點,圍繞着封建制和郡縣制的優劣比較。

(1)秦統一後的爭論

雖然秦朝選擇了郡縣制,但兩漢、三國、魏晉南北朝時期,人們仍然熱衷於分封制下,中央與諸侯相分封制。

其中,魏晉時陸機認爲分封比郡縣更合理,相對獨立,相互照應,民有定主,諸侯各務其志,出現異常情況也能有所緩衝。

即便國家衰弱,受害的只是局部,王朝不致迅速滅亡。郡縣則不具有這種優勢,一處有亂則天下大亂。秦朝的迅速滅亡就反映了郡縣制下出現動亂後中央孤立無援的弊端。

(2)唐朝的爭論

唐朝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發展,所以關於分封和郡縣的爭論幾乎一邊倒,皆主郡縣制。柳宗元的論述最爲著名:“矯秦之枉,復周之制,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他列舉“有叛民無叛吏”、“有叛國無叛郡”、“有叛將無叛州”等。

2、宋元時期,一些學者提出,兩種制度並沒絕對的優劣,必須根據客觀環境來決定選用哪一種制度。

李綱提出兩制適用於不同的形勢,應因地制宜選用其一:“封建宜於草昧艱難之時,而郡縣宜於承平無事之日。”李綱認爲兩種制度都是治理國家的工具,用得好都能有效,用得不好都會有弊端。這個主張很有特色,超脫了封建和郡縣之爭。

3、明代,有些學者認爲兩種制度各有利弊,與其從中選一不如重新設計一套制度,以取長補短。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們不把分權和集權放到絕對對立的兩極,而像黃宗羲所說:兼採分封制與郡縣制兩者之長處,使其並存互補,達到振興國家的.目的。

這一思想的代表人物是顧炎武,他認爲:封建之失,其專在下;郡縣之失,其專在上。所以他提出一個折中的方案:寓封建之意於郡縣之中。

即:尊令長之職,而予之以生財治人之權,罷監司之任,設世官之獎,行闢屬之法,即加強地方政府權力,調動地方官員積極性,利用他們的小私以成天下之大公。

關於分封和郡縣之爭的認識

首先,應當認識到分封制與郡縣制都有其存在的歷史合理性,並各有利弊,不能絕對地判定孰劣。

西周之所以實行分封制,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所決定的。周族是我國西北部的一個新興民族,它聯合許多方國滅商。爲了鞏固新建立的西周政權,不得不實行分封制。

一方面承認當時邦國林立的現狀,另一方面用分封同姓子弟、異姓姻親的方法來屏衛周王室。分封制是把宗法血緣關係與政治關係緊密結合起來的政治體制。

周初的大分封不僅從根本上解決了武王以來殷人復辟的問題,而且把最可靠和最有力量的親屬分封到最要害的地區,鞏固了新生的政權。因此,分封制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行之有效的制度。

秦統一後,秦始皇鑑於周朝滅亡的歷史教訓,更爲了加強集權,於是推行郡縣制,也符合歷史發展的趨勢。

秦之後分封制在政治上已不起任何作用,但分封制又不能完全廢除。因爲歷代大多數皇帝都信任自己的家族成員,把他們視爲鞏固統治的屏藩。

又由於皇位惟一合法繼承人是太子,而其他家族成員無不覬覦皇位。爲了安撫同姓子弟,避免禍起蕭牆,皇帝又不得不分封同姓子弟爲王侯。因此,分封制作爲調節皇家內部矛盾、優待宗室和功臣的工具,一直延續到明清。

其次,從中國古代歷史進程來看,中央集權成爲政治的主流。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根本不允許地方分權的存在,因此,分封制必然被淘汰。

再次,分封制與郡縣制都是君主專制政體下中央和地方關係的體現形式,都是爲君主專制服務的,只是在如何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上產生了嚴重的分歧。

所以無論分封還是郡縣,都無法解決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矛盾。正因爲如此,古代社會的政治家或思想家無論發現分封制或郡縣制有何缺陷,都不可能找到一種合理的解決方法。

中國古代社會的痼疾是君主專制制度,只有徹底摧毀它,代之以民主管理社會才能克服這種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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