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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就業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就業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就業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就業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榮麗美容養生會所員工正式勞動合同榮麗美容養生會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動法規和海南省瓊海市私營企業勞動治理實施辦法,結合本會所經營的具體所需今制訂此勞動合同書。

雙方根據“同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榮麗美容養生會所(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

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爲榮麗美容養生會所合同工,職位___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爲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視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每週七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需補償相應的假期。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800元/月

(3)節日補貼根據本店當月收入按比例發放

(4)提成獎金:根據完成月度銷售任務,按銷售業績的百分之五提成

(5)完成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 X 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

(6)所得稅或個人收進調節稅由乙方負擔。

(7)按公司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10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依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年假:

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過30日。

(2)乙方享有過年假期,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休息日。

(3)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養,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 法處理。

(4)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分主管批准方爲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5)因公傷殘、死亡,則按公司購買的有關保險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6)社會勞動保險條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貿易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5、不按公司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公司的核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6、藉故不參與公司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損人利已。

7、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戶提出公司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公司外的任何產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假如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就業合同 篇2

大學畢業生在正式工作之前,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就業協議在先,簽訂勞動合同在後,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但你也許並不明確這兩者有何不同,因此不能完全明確自己的責任與應當享有的權益:

畢業生琳琳,寒假期間在某地就業市場與某企業簽訂就業協議書,當地人事部門業蓋章進行簽證,隨後將協議書寄到學校,學校畢辦蓋章同意。後來琳琳又參加某銀行組織的面試,該銀行表示同意接收,她向學校畢辦索要就業協議,畢業辦的老師解釋,因她已和某企業籤協議,如要再和銀行籤協議,則應先承擔違約責任。琳琳表示很不理解。

像上例這樣對就業協議的法律性質還缺少真正的瞭解,因此不明確自己對所籤協議的用人單位負有何種的責任的情形在應屆大學畢業生求職者中確實存在。的確,畢業生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並不是完全相同的,那麼他們的共同之處與區別分別在哪裏呢?我們大致可以進行這樣的歸納:

相同之處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就確立勞動關係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相通的,可以這樣認爲,就業協議的實質就是準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它們的相同表現在以下方面:

(1) 合同的性質一致。用人單位對大學畢業生這類勞動者,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勞動者,在培養、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從確立勞動關係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一致的。

(2) 主體的意思表達一致。簽訂就業協議的雙方在表達主觀願望,意思表示真實、無強制脅迫方面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動合同而雙方的主觀意思表達所處的狀態完全一致。

不同之處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教育部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爲指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不同之處表現在:

(1) 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及勞動人事部門頒佈的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規章。而就業協議因目前無《就業法》,也無國務院頒佈的.有關畢業生就業方面的法規,因此只能適用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有關政策。

(2) 適用主體不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無欺詐、脅迫等行爲,經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即生效。目前的就業協議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外,尚需學校和簽證機關(人事部門)介入。

簡單地說,兩者的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法律力度較大,不管是權利還是義務,一旦簽訂,就必須遵守,一旦有違約現象,必須付出應負的責任。而協議帶有雙方協商的成分,一旦有一方違約,後果比合同要輕一些。

就業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通過甲方學生與乙方雙向選擇,乙方初步面試考覈合格,錄用甲方學生到乙方進行頂崗實習,實習成績合格者乙方錄用安排就業。爲了確保甲方學生順利實習、就業和乙方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維護雙方的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實習(就業)學生專業及人數:_________。

二、實習時間及地點:

實習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實習地點:_________。

三、實習主要內容:

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的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負責將乙方基本情況介紹給學生,經學生與其家長商議後自願向學校提出實習與就業申請,甲方擇優向乙方推薦。

2.甲方將所推薦學生基本情況如實介紹給乙方,並組織甲方學生與乙方進行雙向選擇,協助乙方確定錄用實習學生名單。

3.甲方負責組織學生辦清赴崗實習前的相關手續,辦理學生檔案移交、戶口接轉、畢業派遣等工作。

4.甲方實習學生必須遵守乙方廠規和勞動紀律,服從乙方安排與管理,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對違反者,乙方有權批評教育和給予適當的處理,情節嚴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實習退回學校,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5.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生病住院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甲、乙雙方有關規定處理。

6.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傷病及事故,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治。由於企業原因造成傷害的,乙方應給予必要的補償,有爭議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傷害的,責任自己承擔,甲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爲甲方實習學生選配具有一定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的師傅,從政治思想、生產技術、熟悉崗位以及生活等方面關心教育學生完成實習任務。

2.乙方負責爲甲方實習學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與學習條件,對甲方實習學生與乙方職工一視同仁,不能歧視。

3.乙方負責爲甲方實習學生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實習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保證不安排實習內容以外的危險工作。

4.實習期間乙方要對甲方學生進行嚴格的思想、紀律和業務考覈,實習結束後,將實習成績書面通知甲方實習主管部門。

5.對實習成績合格的甲方學生,乙方要正式錄用,並與甲方學生簽訂有關就業勞動合同並及時通知甲方就業主管部門;對成績不合格者,乙方應向甲方及實習學生說明,並通知學生按規定時間返校另行實習擇業。

6.對甲方參加生產性實習的學生,乙方應向甲方實習學生支付一定的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經協商爲實習期_________元/月人。對實習特別優秀的學生,乙方應提前按錄用定級,按規定標準支付工資。

五、其它事項: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要承擔乙方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等經濟損失,並繳納違約金_________元/人,負全部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要以協議期限按規定標準支付工資、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等,並按_________元/人予以就業補償,負全部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就業、實習主管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就業合同 篇4

[摘要]就業勞動合同,是大學生與招聘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維護自身權利的法律依據。但在當今的就業市場上,大學生因爲缺乏勞動法相關的法律知識以及他們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與就業單位簽訂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勞動合同,從而引起勞動糾紛。那麼,如何減少這些因籤合同而引起的法律問題,對那些即將走向工作崗位的大學生是十分必要的。

[關鍵詞]大學生就業;勞動合同;問題分析

一、勞動就業合同與大學生就業

勞動就業合同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實現大學生勞動權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學生就業已從計劃分配轉變爲自由擇業,在這種形式下,就業勞動合同就成爲規範勞動就業市場的重要法律依據,也是合同雙方維護自己權利的法律武器。同時,大學生通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雙方的權利義務規範化、明確化,以此來防止用人單位的不當解僱,違反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等不合理現象的發生。另外,當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就業勞動合同就是大學生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二、目前大學生在簽訂合同時出現的問題

近年來,由於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勞動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頻繁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爲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法律知識,因而在籤合同時出現許多不合理的現象。以下是筆者總結的大學生在籤合同時經常出現的幾個問題。

(一)錯誤地認爲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經筆者調查發現,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畢業生認爲,有就業協議就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了,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就業協議是指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畢業派遣的依據。而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工種勞動的依據。也就是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另外,它們所包含的內容也不同,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同意接受該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該畢業生,列入就業方案並納入就業情況統計,它不涉及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後所享有的權利義務。而勞動合同涉及到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勞動權利義務關係更爲明確。因此,畢業生只有弄明白這兩個合同的含義,才能更好地通過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來維護自身的權利。

(二)越過就業協議直接籤勞動合同隨着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就業協議所包含的內容也越來越廣泛。因此,很多畢業生就認爲不用籤就業協議而直接籤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專家認爲,直接籤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業協議需要經過學校簽證,這有助於學校做好就業促進工作。畢業後,學校可以根據就業協議書把學生的檔案直接寄給用人單位的檔案保管部門,減少了週轉的時間,提高了新單位辦理手續的效率。其次,勞動合同只規範學生畢業後的就業行爲,假如有一方在畢業前反悔,另一方將無法利用就業協議的一些特別政策保護自己。比如,就業協議上往往有違約金規定,違反協議者應支付違約金,而勞動合同必須根據勞動法規定訂立,對違約金的設立侷限性很大,根本無法像就業協議一樣廣泛保護。

(三)對自己在勞動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不瞭解“就業壓力大”,是當代大學生找工作所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因此,有些大學生在被招聘單位錄用後,就急於與對方簽訂勞動合同,生怕“煮熟的鴨子又飛了”,認爲簽了勞動合同,自己的工作就會有保障,就會萬無一失。而用人單位此時往往會利用大學生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腳,企圖簽訂對企業有利的“一邊倒合同”,使合同裏的內容偏向於用人單位這一方。

(四)大學生對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條款敢怒不敢言大學的普及,讓很多學子走進了大學的殿堂,但同時,也讓更多的大學畢業生面臨着就業難題,而這給一些企業提供了利用廉價勞動力的機會,他們利用自己在招聘時的諸多優勢,隨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條款”,使一些畢業生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例如,有的規定畢業生的試用期長達12個月,有的規定畢業生不得戀愛結婚,甚至還出現了“生死合同”。而現實是,一些大學生爲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來的工作,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合理的勞動合同。被社會稱之爲“天之驕子”的大學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實在是一個值得社會深思的問題。

(五)簽訂合同時出現的自身誠信問題這裏的誠信問題主要指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後出現的違約現象。因爲現在找工作提倡雙向選擇,自由擇業。有的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同時選擇幾家單位,但最先同意接受並要求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的單位,不一定是畢業生心目中的理想單位。於是,個別畢業生爲了保底,就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遇到比原單位好的企業,就毀約,另謀高就。然而,還有一部分畢業生在與單位籤協議的同時,就做好了違約的心理準備。因爲畢業生的違約,導致現在一些企業不喜歡招聘應屆畢業生。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僅僅指出問題的存在,而不對問題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是遠遠不夠的,因爲只有對問題存在的原因進行深入、徹底的研究、分析,才能對症下藥,解決問題。概括來說,大學生在籤合同時出現問題的原因有以下幾個:

(一)法律知識的欠缺我認爲這是大學生爲什麼在簽訂合同時出現一系列問題的主要原因。因爲對勞動法規缺乏瞭解,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在一定程度上讓一些用人單位有機可乘,使一些用人單位在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時,只注重規定勞動者的義務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很少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同時,還通過加長對畢業生的試用期,降低試用期的工資等等,來榨取畢業生的廉價勞動力,更有甚者妄圖以與求職者約定“工傷概不負責”的條款逃避責任的“生死合同”。類似的這些情況,都是由於勞動者缺乏法律知識而與用人單位簽訂違法合同。

(二)就業的壓力

由於高校擴招,導致畢業生競爭的不斷加劇,使大學生的就業指導思想從“先擇業後就業”變爲“先就業後擇業”,這使許多大學生在找工作時,不管自己是否喜歡或者是否合適,不管是否與自己的'專業對口,只要選擇了一個“好工作”,不管是否合適,都會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假如以後再遇上比原先好的單位,就會另謀高就,與原單位毀約,這種現象必然會影響大學生的誠信形象。同時,有的學生也因爲“飢不擇食”,而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

(三)學校爲了提高就業率的要求

現在一些高校,爲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就在畢業生身上大做文章,催促大學生在畢業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以此來完成上級部門規定的就業率,並以就業率的提高來擴大自身的知名度。學校的逼“嫁”,使很多學生在並不清楚單位的具體情況下,只能無可奈何地“先進去再說”,“我們可不能因爲個人而影響整個學校的形象”。這也是大學生盲目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個原因。

(四)學校以及學生對就業指導的不重視

對於即將畢業的一些大學生,對其進行就業前的指導是很有必要的。現今一些高校在做這一方面的工作時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他們開的就業指導課僅僅在於走走形式,而沒有深入到解決學生的切實問題上。就目前高校的實際情況來說,很少有學校會把就業指導課做爲一個教學計劃來進行,他們僅僅開一些專題講座或者做一些就業形勢報告來打發學生,而學生也會因爲學校的不重視而對自己關於就業方面的疑惑不了了之。同時,學生不重視就業指導,也是一個方面,這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1.學生思想上認識不足。2.學生認爲大三上學期進行就業指導課太早。3.學校對學生的思想工作沒有做到位。

(五)學生對自己未來目標規劃不清

“先就業後擇業”這一就業指導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大學生的就業壓力,但同時,也把大學生帶進一個思想誤區,認爲現在自己不可能一步到位地找到自己的理想工作。所以,就先湊合着幹一些不適合自己未來職業規劃的工作,隨波逐流,沒有固定目標,遇見好的職位,不管對自己未來發展是否有利,就毀約、跳槽,另謀高就,以至於發生許多因“違約”而造成的合同糾紛。

四、解決問題的建議

關於解決大學生在簽訂勞動合同中出現的問題,我認爲就目前而言,以下幾種方法是比較有效的。

(一)學校對學生應加強就業前的指導

學校對畢業生進行就業前的教育,可以採取上就業指導課,開就業專題講座,辦就業宣傳欄等方式,就業指導課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1.做好畢業生的安全教育。針對目前就業過程中的用人陷阱和簽訂就業合同時出現的問題,一方面加強對畢業生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教育畢業生要注重誠信,對就業協議或就業合同要認真、仔細閱讀後才能簽訂,並引導畢業生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2.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樹立“先擇業後就業”的就業觀念,並且要對自己的未來職業生涯發展規劃清楚,然後再有目標的找工作,這樣可以預防畢業生頻繁毀約現象的發生。3.幫助畢業生確立符合實際的就業期望,使畢業生擺脫那種眼高手低、心高氣盛的錯誤心理狀態。另外,通過講解現在就業形勢以及畢業生就業個案經歷教育,幫助畢業生對自己有個明確的定位,理性定位就業期望值。

(二)學生應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大學生在就業前,應通過學習《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文件,明確與用人單位關係,瞭解相互之間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另外,在意識上不要將自己放在弱勢地位,害怕用人單位不聘用或害怕麻煩,而在自身權益上妥協。應當積極維護自身權益,一旦確立勞動關係就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該屬於自己的權利就要爭取,該屬於對方的義務就應該要求對方履行,並在合同中明確。如果確實碰到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要求仲裁。

(三)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

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必須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情況多樣而無統一示範性文本,但依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此外用工雙方還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祕密等內容進行約定。學生在籤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研究其中的各項內容,不僅要注意勞動合同的法定條款,也應當注意自己與企業的約定條款,儘量把一切勞動權益的約定都落實到書面合同上,同時,也要妥善保存好合同文本,以便以後發生勞動糾紛,有據可查。另外,當遇到責任模糊不清或是不利於自身權益的條款,應該謹慎簽約,如果可能的話,多向法律人士諮詢一下,自己所籤的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對自己有利。

就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爲乙方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乙方按國家行業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三)乙方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甲方按規定定期免費爲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檢舉、控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八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第九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6

一、就業協議基本概述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階段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爲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爲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爲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繫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籤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二、就業協議是勞動合同嗎

不少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已辦完離校手續準備根據簽訂的協議正式就業,而畢業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並不等於勞動合同。

就業協議是由學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共同簽訂,是教育部門制定就業計劃、進行畢業生派遣、解決畢業生戶籍和檔案等問題的依據,也是畢業生將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畢業生一旦離校後,學校將脫離三方關係,畢業生應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須將就業協議中約定的報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會保障和其他需要特別約定的內容寫入勞動合同。

如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未根據就業協議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則應視爲違約,必須承擔就業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責任。

就業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所以各位應屆大學生們在簽訂就業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勞動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規定

我國《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雖然不同類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點,但該條規定了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

(一)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原則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原則,即全面履行原則,又稱之爲適當履行原則或正確履行原則,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點,以適當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這項原則的意義在於指導和監督當事人保質、保量地、按時全面完成合同的義務,防止違約情況的發生,藉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約全面履行原則是決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違約的法律標準,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違約責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約定全面履行原則包括三個方面的具體內容:一是履行主體適當。即當事人一般應當親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爲履行,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是標的適當。即當事人交付的標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勞動符合合同的約定或者交易慣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點適當。應按合同所約定的數量、質量、品種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則,即構成違約。

(二)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的附隨義務

當事人應當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合同約定之外的附隨義務。附隨義務是基於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一項合同義務,雖然該義務當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沒有約定,但是,任何合同的當事人在履行時都必須遵守。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等,履行附隨於主合同的其他義務。

我國《合同法》規定的附隨義務包括:(1)通知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應當將有關重要的事項、情況告訴對方,例如,一方因客觀情況必須變更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都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2)協助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要互相合作,像對待自己的事務一樣對待對方的事務,不僅要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而且要配合對方履行義務。(3)保密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對屬於對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對方當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項不能向外界泄露。除了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以外,當事人還應當履行其他義務,如提供必要的條件和防止損失擴大。(4)提供必要的條件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爲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創造必要的方便條件,該項義務與協助義務緊密相連。當事人相互之間有協助履行的義務,就必須要爲對方提供必要的條件。(5)防止損失擴大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某種原因致使當事人遭受損失,雙方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都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義務,而不管這種損失的造成與自己是否有關。《合同法》第119條也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就業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20xx年01 月01日起至20xx年12月31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20xx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20xx 年01 月01 日至20xx年03月30日止,期限爲90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湖北武漢 從事 銷售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規定工作數量,並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一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5000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 、 獎金 、 差旅費 、 交通費 ;其標準分別爲 4000 元/月、 20xx 元/月、 1500 元/月,300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

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爲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0xx 年 01 月 01 日

乙方:(簽名)

20xx年 01 月01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就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於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爲 屆 專業的學生,學制三年。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三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並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並定期對乙方進行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覈。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爲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一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

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後,甲方必須跟蹤服務一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儘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

校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一年後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蓋章)學 生(籤)

代表:監護人(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9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別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3 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雙休工作制。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薪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八條 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內容:一、在一個年

度內完成 臺公司主營機器的銷售任務。二、在一個年度內銷售 萬 包配套設備的藥片。三、每臺銷售機器平均費用控制在 內,如超出從薪酬中扣除,如有結餘,給予獎勵。四、乙方工作期間,不得銷售其他公司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醫院需要,需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行。五、爲客戶提供後期服務及協助公司應對各種事宜。六、彙報工作進度。

第九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執行。

第十條 工資及獎勵措施

本公司採取按完成任務比例階梯式給予酬勞模式,如下

1、完成任務100%,即年銷售達到 臺設備和銷售達到 萬包藥片,給付工資萬薪酬。

2、完成任務80%至100%,即年銷售達到至 臺設備和銷售達到 萬包至 萬包藥片之間,按情況給付 萬至 萬薪酬。

3、完成任務50%至80%,即年銷售達到 至 臺設備和銷售達到萬包至 萬包藥片之間,按情況給付 萬至 萬薪酬。

4、乙方每月從薪酬先中支付 元,結餘部分薪酬的%留作保證金,保證離開公司三年內不做與本公司相同或者類似產品。結餘部分年終時支付。

第十一條獎勵措施:

1、每多銷售 臺設備及 萬包藥片,獎勵 萬元,累進制上不封頂。

2、依據給公司帶來的經濟利益,年終會拿出專門資金,對錶現優秀的銷售經理進行獎勵,最高有10萬元的額外現金獎勵。

五、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調配或者解除合同事宜。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第二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三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或不能保守與本公司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貴陽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爲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

2、

3、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

2、

3、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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