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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拿別人的東西能算偷嗎

幼兒拿別人的東西能算偷嗎

問:我的孩子今年5歲,前幾天,我從幼兒園接他回家,到家後發現孩子的小書包裏裝着一隻玩具熊,是他揹着老師偷偷從幼兒園裏拿回來的。問他爲什麼要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他回答說喜歡小熊,想讓小熊和自己一起回家。第二天,我把小熊交給老師,並向老師說明了情況。沒想到,下午接孩子回來後,孩子哭個不停,說老師說他是個小偷,小朋友們也叫他小偷。看着孩子那難過的樣子,我心裏也不好受,您說,孩子的這種行爲能算偷嗎?

幼兒拿別人的東西能算偷嗎

答:首先,我要對幼兒園老師的作法表示遺憾。她不分清紅皁白就給孩子扣上一項“小偷”的帽子,這種作法所帶來的傷害比孩子本身拿玩具回家要嚴重的多。這種踐踏人格的指責,可能會影響孩子一生,對他今後性格的發展產生極壞的影響。

作爲家長或老師,當你第一次發現孩子拿別人的東西時,一定要弄清楚原因後再下結論。有的孩子有時會把誤認爲是自己的東西拿回家,比如一塊有圖案的手絹,玩具或書等。如果是這樣,父母應該把自己的東西拿出來讓他看,讓孩子明白他拿的不是自己的而是別人的。然後告訴他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應向別人道歉還給別人。

如果孩子是由於喜歡,好奇心等原因拿了別人的東西,像前面提到的小朋友把幼兒園的小熊拿回家,僅僅是因爲喜歡它,想讓他和自己、一起玩,這時,父母和老師應該告訴孩子這樣做是不對的,不能隨便拿集體和別人的東西,想要別人的東西一定要經別人允許纔可以。但絕對不能使用“偷”這個字眼。因爲孩子的這種行爲,是由於無知,根本就不懂得“偷”的概念而造成的,這和“偷盜”完全是兩回事。

我想,前面提到的那位幼兒園老師,如果能先對孩子主動把小熊送回來進行表揚,而後指出孩子不經允許把小熊拿回家的錯誤,恐怕孩子會容易接受些,收到的效果也會好得多。

有時,由於孩子的自我控制力不強,懂得拿別人的東西不對,也不光彩,但看到別人的東西好玩,又控制不住自己。這種情況下,老師和家長就要着重培養孩子的自制力,警惕孩子發展成爲“偷”。

有的時候,看起來孩子不大,可實際上卻是“偷竊”老手,這種情況也是有的。

兒童的偷竊行爲,也是一種條件反射。兒童開始偷竊,主要是在外界誘因的驅使下,通過自身的心理活動而形成的。兒童幼稚無知,缺乏道德認識,社會上一些壞人就乘機而入,專用“物質”引誘他們,這個“物質”誘餌,則成了兒童產生偷竊行爲的刺激物。條件反射就是內外刺激,通過人的神經系統的活動發生的有規律性的反應。兒童偷東西的過程也就是條件反射形成的過程。在“物質誘餌”的刺激下,迎合了兒童內心的低級要求,經兒童自身的高級神經活動,支配兒童發生偷竊行爲。天長日久,條件反射如得不到抑制,則可能受到“強化”。這種行爲一旦養成習慣,就會自動化了,心理學上稱爲“動力定型”。若改變壞的“動力定型”,比開始塑造好的品德及行爲習慣,要困難得多。

家長和老師針對不同兒童的偷竊行爲,要認真做好調查研究,根據形成的原因。抓住客觀規律,找出相應的解決辦法。當孩子第一次犯錯誤時,一定要做好教育工作,把壞的思想的萌芽剷除乾淨,消滅在最初階段

爲了防備孩子發生偷竊行爲,家長一定要以身作則。有時雖然問題出在孩子身上,根子卻在家長這裏。家長如果平時不注意,買菜時佔小便宜,多“拿”幾根蔥,或把單位的公物“順手牽羊”帶回家,都會從反面起到“身教”的不良影響。

對於那些犯了錯誤,有偷竊行爲的孩子,家長要關心和愛護他們,不能採用打罵等粗暴手段,這隻能使事情向更壞的方向發展。

建議家長在日常生活中,要利用各種形式對孩子進行正面教育,也可舉一些偷竊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反面例子,使孩子加深對偷竊行爲後果的認識。家長對孩子正當的物質需求,應儘可能給予滿足,以防止孩子從家長處得不到時,而產生偷竊念頭。

家長還應該經常檢查一下孩子的衣袋,書包裏是否有來歷不明的小東西,發現後要及問清楚,進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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