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秀麗範 >

醫療 >醫療常識 >

上海一教師自殺家屬稱曾被當衆掌摑 打人屬於什麼行爲

上海一教師自殺家屬稱曾被當衆掌摑 打人屬於什麼行爲

近日,有相關新聞報道上海一位教師自殺,家屬稱其曾經被當衆掌摑,那麼打人是屬於什麼行爲呢?故意打人是否犯法呢?

上海一教師自殺家屬稱曾被當衆掌摑

2月10日,有網友在微博上發佈《#上海市第一中學##一個巴掌 一條人命#》一文。文章中透露,近日,上海市第一中學教師曹某銘跳樓自殺,家屬質疑自殺原因或與曹某銘在學校中遭到領導不公正對待,以及受到某位領導掌摑有關。這篇文章引起了衆多網友關注。11日上午,天目新聞記者聯繫上曹某銘的父親曹先生,曹先生證實曹某銘是在2月9日早上6點半自殺,現在警方已經介入調查,遺體還未火化。據曹先生介紹,曹某銘是2019年8月進入上海市第一中學工作,平日裏是一個活潑開朗、陽光樂觀的孩子。工作後,在學校裏曾經受到一些不公平待遇,但最影響他的還是2021年6月會考期間,被辦公室主任當衆掌摑。記者聯繫上海市第一中學,值班室工作人員說:“目前學校正處於放假,這件事情我們不瞭解。”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區教育局在兩三天前就已經得知這一消息,但具體情況現在不方便透露。”一名接近曹某銘的人士也向記者透露,目前靜安區公安局已經介入調查,但學校和教育局在事情發生後,一直沒有對家屬有具體表示。

上海一教師自殺家屬稱曾被當衆掌摑 打人屬於什麼行爲

打人屬於什麼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故意打人可構成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中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2)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上海一教師自殺家屬稱曾被當衆掌摑 打人屬於什麼行爲 第2張

故意打人犯法嗎

故意打人是否犯法要看打傷的程度,構成輕微傷的,予以治安拘留罰款,構成輕傷以上,追究刑事責任。《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上海一教師自殺家屬稱曾被當衆掌摑 打人屬於什麼行爲 第3張

故意打人傷害罪量刑標準

1、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和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iulifan.com/yiliao/changshi/jke4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