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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什麼時候去上墳

人死後什麼時候去上墳

人死後什麼時候去上墳,上墳就是指祭奠逝者的墳墓,不過這也有講究,特別是新墳,親人離世三週年內,以及滿三週年後的祭祀方式是不同的,包括上墳時間和上墳的方式更有講究,下面就來看看人死後什麼時候去上墳。

人死後什麼時候去上墳1

新墳不過社,是指給新墳的掃墓要在春社日前,不能到清明節與老墳一同祭祀。

“社”是古人祭祀土地神的節日,每年陰曆二月八年級到三月九年級,又稱“春社”或者“春祭”,在農村有祭祀土地的習俗,人們在這天要去土地廟祭拜。一般農村的老人對於春社日都很清楚,因爲每年清明節前後,各地都會有很多農村人去祭祀土地爺,年輕人不懂的話,可以多問問老家村裏的老人,他們對於傳統的清明習俗一般都非常清楚。

人死後什麼時候去上墳
  

新墳三週年內上墳有“3講究”

1、新墳第一年不過社

新墳第一年,指的是下葬後的第一年。第一年上墳祭祀的日子,要在春社日前,也就是新墳不過社,這一習俗很多人都知道。

2、第二年不過清

新墳第二年祭祀不能過清明節,因爲清明節是祖先的忌日,因此新墳第二年的祭祀宜在清明節前。

3、第三年正清

第三年上墳時,講究在清明節當天去,所謂“正清明”,就是指當天,既不可提前也不可延後。

新墳祭祀“3忌諱”

1、新墳三年內不能動土

在過去,農村人認爲,墳墓是給祖先的墳塋,不能隨便動土、建房、修造等,否則會對祖先的墳塋造成破壞。祖先的墳塋一旦被破壞了,那麼自己也就失去了和祖先的聯繫。

除此之外,新墳三年內也不能動土、修造、遷墳等,否則會對先人的墳塋造成破壞。

2、新墳三年內不破土

新墳三年內破土的話,會打破原有的風水氣場,同時也會影響到祖先的墓葬之地,所以這三年內不要去破壞墳墓的土地。

3、新墳三年內不立碑

很多人都覺得,立碑是件大事,一定要找個好的時間,選一個黃道吉日,這樣才能讓後代子孫不忘先人的'恩情。其實這種說法也是有道理的。民間一般講究三年內不立碑。

立碑,是指在親人離世後,在墳前立碑的儀式。這個過程需要精心安排,因爲石碑的擺放也有講究。

如果選好了黃道吉日,墓碑就應該放置在離墳較近、地勢較高的地方。並且在擺放墓碑時,要讓墓碑與周圍環境融爲一體,讓墓碑看起來不突兀。

在墓碑上要刻上逝者的姓名以及生辰八字,並在上面寫上逝者的生平事蹟。然後再將刻有死者姓名以及生辰八字的墓碑安放到墓地裏,這樣才能讓墳墓與周圍環境融爲一體,讓後人祭拜時更方便。

人死後什麼時候去上墳2

一般祭奠過世老人有以下幾個日子:春節前、清明節、七月十五鬼節、十月七年級燒寒衣、祭日;補充介紹:據我的瞭解,基本形式,老人以土葬爲主,但火葬的比例近年來上升了不少,如果是土葬,家屬是需要自己想辦法找車找人找關係,在凌晨悄悄送出城區到鄉下安葬的,因爲路上有檢查,畢竟都是省道國道的。

但無論土葬火葬,絕大部分都會操辦一個風光的葬禮,停靈3、5、7天不等,以5天爲多。第一天打靈堂,第二三天接受生前親友拜祭,第四天晚上開始鬧夜,一般是流行音樂演唱會,有職業的樂團主持人和歌手,大約三五人吧。

第五天晚上繼續鬧夜,這是傳統的花鼓戲,中間孝子賢孫們要數次跟着腔調大哭,哭聲越響越好。然後凌晨出殯。

禁忌很多,但都是常規的禁忌,不能穿紅,不能同時辦紅喜事,靈堂不能正對着院子大門,後人不能拒絕其他人的拜祭等等。夭折的小孩不能搭靈堂,是因爲沒有成年,按照中國的傳統*俗,未成年而夭折者,不入祖墳,不上族譜,不進靈堂,這樣做是爲了讓小孩子平安的走,早早託生,不會因爲風光大葬而折了他的福。

人死後什麼時候去上墳 第2張
  

說白了,就是小孩子受不起。補充:出殯次日清早,晉南聞喜等地講究家人送飯至墓前澆奠,表示清死者同家人再次共進便飯。

翼城一帶,家人次日赴墳地致祭時,要用鍬往墳上添新土,使墳丘前後周正,不偏不斜,俗稱“扶山”。而太原一帶自安葬後,一直要等到三年之後清明祭掃時,才允許往墳丘上添土。

兩地*俗,相異如此。 到新墳添土、奠紙 ,山西大部分地方是在死者安葬後第三天 ,稱爲“復三”,又叫“圓墳”、“暖墓”。

一般是死者的長子帶領全家去,有的地方是凡有“服”之親都去,如忻州河曲,親友帶上火鍋、柏柴去墳地匯聚,祭奠後食畢而歸。 從人死後算起,每七天必祭奠一次,稱爲“做七”或“過七”。

其中一七‘稱“頭七”、三七又稱“散七”、五七、七七又稱“滿七”、“斷七”或“盡七”,較爲重要。 “一七”,喪家設靈座,供牌位,舉行隆重儀式,受唁開弔。

“三七”,死者的子女要拿着香火,到三叉路口呼喚死者,或上墳焚香接引亡靈回家。 “五七”,民間認爲這一天死者亡靈回家“ 省親” ,喪家除舉行祭奠,還要延請僧道誦經,親友均來弔唁。

晉中祁縣一帶,面蒸供品中,男亡多蒸一份“蓮花”,女亡多蒸一份“如意”,並按亡者歲數扎製紙花、剪紙旗,另外再糊一口“升”,紙旗以穀草杆穿扎,沿路一直從家門口插到墳地。 “七七”,喪家舉行隆重祭奠,親友都來燒紙,或到墳前祭拜。

人死後或安葬 100天后,即“百日”,也是一個隆重的祭供日,又稱“百日祭”。到這天,容重孝服的要改穿常孝服,一般人多除去孝服。

祁縣等地,紙紮要糊“鬥”,俗話稱爲“五七升,百日鬥……” 一個人死後 ,其子女要服孝三年,俗稱“ 服三”,滿一週年燒紙祭奠,叫“週年”或“ 燒週年”,古代稱爲“ 小祥”。第二個週年叫“大祥”,也要去墳地致祭 。

滿三週年燒紙祭奠 ,死者的親友畢至,各帶供品、紙紮。三週年過後,死者的子女即可脫去孝服,改換平常衣着。

所以三週年又叫“脫服”或“除孝”,古代稱爲“衤覃”(tan 坦)服。按照傳統的說法,喪葬禮儀至此纔算正式結束。

值得一提的是,死者亡故次年的“清明”節當日或前一日,晉中一帶還有一種“燒心”的*俗。這一天,家人、親友,特別是出嫁的女兒須親至墳地供奠 。

祭品除衣帽鞋襪各式紙紮外 ,還要蒸空心的面供和( huo活)“面心”。供畢埋於墓前。

“燒心”又稱“安心”,其意在於告慰亡靈,從今以後勿須惦念陽世親人,儘可以安心陰間了。 “服三”之後,對死者的祭奠轉入普通的上墳,不再有特殊的忌日。

上墳一年大致三次:即清明,舉新火;七月十五,嘗新谷;十月七年級,送寒衣。也有一年五祭的,即除了以上三個節令外,再加上元旦和冬至。

藉此,家人在悠長的歲月中繼續保持着同死者的“聯繫”,並寄託自己綿長無盡的哀思。 由以上對山西各地喪葬禮儀的簡略縷析,可以看出,儘管每一地區都有許多獨特的*俗,但在種種迥異的形式外殼下,卻蘊含着共同的內涵,即通過喪葬禮儀的舉行,寄託對死者的哀悼和懷念,表達希望死者的靈魂得以安息和超度的.虔誠心意。

同時,喪葬禮儀反映人們對死亡的理解和態度,既不可避免地具有迷信的一面,又包含着樸素的唯物主義因素。正如論者所說:“喪葬禮儀是人生禮儀中一種獨特的方式。”

儘管生者對死者的去世深感悲痛 ,但在民間觀念中 ,死與生一樣,是一種應時必至的現象,它對於死者來說,未必不是一種頗爲有益的解脫。所以民間一貫把婚事和喪禮並稱爲“紅白喜事”,在舉辦喪事的指導思想上,越熱鬧越好。

這種看法對於紅紅火火辦喪事的民俗事象,可以說是提供了較爲合理的解釋。 山西的喪葬禮儀,近幾十年來,在有關部門的倡導下,出現了一些新的風尚 ,不僅滌除了喪禮中迷信荒誕的成份 ,而且程式上有了很大的簡化,內容上也出現了很多的變化 :弔喪改爲追悼會 ,披麻戴孝改爲戴黑紗,各種紙紮改爲花圈……火葬也得到了大力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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