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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孩子意外死亡

佛說孩子意外死亡

佛說孩子意外死亡

佛說孩子意外死亡,逝去才懂得珍惜,你後悔沒有對孩子好一些,後悔當天發生的事,還有好多話沒跟他說,可那都是過去式了。他做你孩子的這一世結束了,彼此的緣分盡了。

佛說孩子意外死亡1

一、幼兒在家中意外死亡怎麼辦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但是以上規定只是對監護內容的一些概括性規定,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往往只能根據上述規定的精神,結合被監護人的實際情況及具體案情,由法官根據生活常識來界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以判斷監護人是否盡到監護職責。

如果監護人因爲嚴重過失,造成未成年人嚴重傷害或者死亡的,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涉及的罪名可能會包括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等。而這類案件處理起來比較棘手,主要是法官對於“情”和“理”的考量需要更加慎重。這種案件中,孩子的身體遭受重傷甚至死亡,對於其監護人來說已經是一個重大的打擊。特別是在孩子受傷的情況下,對其監護人判處刑期較長的實刑的話,也不利於保障孩子的後續治療和起居照顧,無疑是雪上加霜。因此,建議法官在量刑時應充分考慮案件的特殊性,慎重作出判決。

二、監護人對未成年人要承擔哪些責任

1、《民法通則》第18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違背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2、最高法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0條 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佛說孩子意外死亡
  

3、《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0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爲,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4、《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1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爲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菸、酗酒、流浪、沉迷網絡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行爲。

5、《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6條 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爲監護。

6、《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7、《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0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三、監護人證明在哪裏開

我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據此,該監護證明到居委會或民政部門開具就可以了。

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就行了吧,具體可以諮詢一下居委會或者民政部門。

佛說孩子意外死亡2

接受現實,每個生命都有他個體因緣,緣起生,緣滅亡,你和你孩子緣已經盡,你是無法挽留的。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因緣註定,一期生命中你會遇到很多人,也會失去很多人,都是自然法則,這是人力無法改變的,人的力量非常有限,自然法則面前,我們只能接受現實,順從未來。

地上一個一個送,天上一個一個接 ,終究會團圓。耳畔的風,山間的水,都是他們在陪你。

佛說孩子意外死亡 第2張
  

別人說再多都沒用,這種悲傷,思念只有自己清楚。走出來也需要你自己,而且,無論你是否接受並且走出來,事實都不會改變。也就是說你恨也好,後悔自責也罷,傷心欲絕折磨自己,無論你怎麼做。孩子都不會再回來,或許有別的辦法比如找道士或者是馬大仙通靈作爲媒介傳達你孩子的'現狀。他不會再回到人世間了,你看不見也摸不到他,時間到了他的靈魂會再次投胎。他做你孩子的這一世結束了,彼此的緣分盡了。

除非你跨不過心裏,想不開,衝動你也去尋死。但你去尋死就能挽回一切嗎?你去死你孩子子就能活過來嗎?你尋死就能見到孩子跟他再次相遇嗎?你尋死的後果就是讓其他親人朋友又一次悲傷難過,你已經夠難受了,要別人承受同等的二次傷害嗎?

目前你能做的就是繼續活着,哪怕心裏千瘡百孔。沒事可以去一些寺廟,或者旅遊出去放鬆下心情,孩子跟你心連心,你所看到的風景他也會看見。如果可以,做個善良的人,多幫助別人,少一些仇恨怨恨,行善積德。你做的好事得到的福報也會照應在孩子身上。

逝去才懂得珍惜,你後悔沒有對孩子好一些,後悔當天發生的事,還有好多話沒跟他說,可那都是過去式了。看眼前,經歷過一次,珍惜眼前人,無論是你的丈夫或者你還在世的父母又或者其他對你好關心你的親朋好友,你看看他們。從今往後別讓自己再留有遺憾。

佛說孩子意外死亡3

一個我們村的男孩。他家兄妹3個,他是老二,上面一個哥哥,下面一個妹妹。

男孩是兄妹3個當中最軟弱的一個,妹妹比他小兩三歲,卻是個潑辣厲害的。記得小時候,他被妹妹打罵是家常便飯。他就是在哥哥和妹妹的夾縫中長大的,哥哥能打,妹妹也能欺負。

到得後來長大了,哥哥去當了義務兵,妹妹去了省城打工,他彷彿卸去了千斤重擔,感覺一身都輕鬆了。或許是以前被壓制得狠了,突然鬆懈下來,他就像變了一個人,開始好吃懶做,酗酒。他把老爹的最後一滴酒都偷來喝光,家裏找不到什麼吃食,他就打上了雞的主意。把村裏遊蕩的雞直接抓了在外面架柴燒火烤了……

佛說孩子意外死亡 第3張
  

在村裏各家莫名丟了若干只雞後,終於有一天他正吃得滿嘴流油時,被人贓俱獲。他那感覺丟了顏面的老爹把他抓來痛打了一頓,他傷心氣惱的老孃則哭腫了眼睛,從省城回來的'妹妹指了他的鼻子把所有難聽話罵了出來……

這場風波過後,短暫地消停了一段時間。不久,村人又看到了爛醉的他,或是躺在草垛上,或是睡在豬圈旁……

直到有一天,在村外的小河裏,有人發現了臉浸在河水裏的他。被發現時,他已經沒有氣息了,卻依然能聞到濃烈的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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