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辭職能拿到失業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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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主動離職一般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主動辭職能拿到失業金嗎1
主動辭職的人,竟然還能夠領取失業金的待遇,這是怎麼領取的呢?
在我們大多數人的腦海裏給我們的印象就是,如果你主動辭職是不能夠領取失業金的待遇,我相信在2020年之前有很多主動辭職的人,他們想去領取失業金。
但是往往都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所以說很多人認爲,主動辭職是沒有辦法領取失業金的。
這個想法當然是沒有錯,但是在2020年以後,社保部門出臺了一項叫做,失業補助金的待遇。這個失業補助金就是專門針對於主動離職的人,可以享受到失業待遇的領取。
直到今年爲止,很多地區還繼續延續了這項規定,也就是說你主動辭,職依然是可以享受到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最大的區別在於失業補助金,無論你參加多少年的失業保險,最大的領取期限僅僅只有6個月的時間,哪怕你參加1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也只能夠領取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這是一個比較短的時間,因爲我們失業保險金實際上最長是可以領取24個月,但是失業補助金僅僅只能夠領取6個月,所以二者之間還是有很大的一個區別。
除了這個領取期限不同之外,那麼跟失業保險金相比領取的金額,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說你所在領地區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以是1000塊錢。
那麼失業補助金只有800塊錢,相當於失業保險金的80%左右。也就等於是打了8折,所以失業補助金是比較少的。這就是跟失業保險金的主要區別。
雖然說自己主動離職也可以享受到失業金,但是這個失業金,跟真正的失業保險金還是有一定的區別。
如果你在領取失業補助金的過程中,比如說找到新的工作單位,而且也有新的工作單位正常參加的社保,那麼此時就會停止發放你的失業補助金,這一點跟失業保險金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說我們如果已經找到新的單位,其實你就入職新的單位,並且把社保關係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再去領取這個失業補助金了。
現在很多單位,只要是一進工作單位建立合同之後,那麼就會給你交納社保,所以你的這個社保待遇可能是屬於無縫銜接的,也就是說上個月可能在原單位繳納這個月就會在新單位交納。
這樣的話實際上是沒有辦法享受失業補助金,只有對於那些真正失業在家確實在6個月之內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單位的人羣,那麼去享受和申請失業補助金,是比較合適的。
所以說,最終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比如說你確實失業在家6個月之內也不會找到新的單位,也是屬於自己主動辭職,那麼我們正常地去申請就可以了。
而且申請的方式也非常簡單,通過你所在地區的社保的官方網站或者說手機APP就可以實時去申請,不需要通過人工櫃檯,相對來說比之前簡便了很多。
主動辭職能拿到失業金嗎2
主動辭職可以領失業金嗎
自己所在的公司從未有年休假,目前工資發放也不正常,換做是你,會選擇在公司繼續待下去嗎?
最近職工小劉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他本打算辭職,但卻聽說自己辭職不能享受失業金,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呢?
因爲公司侵權導致員工辭職,員工也無法享受失業金嗎?我們來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失業金領取條件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可以看到,“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三大條件之一。換而言之,職工主動辭職就不在領取範圍之內。
被迫辭職能領失業金嗎?
但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排除有單位故意剋扣工資、不繳社保等侵權行爲,這種情況下如果職工選擇辭職,顯然是被迫的,法律應該給予保護。
根據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等有關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形一般包括: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的;
(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也就是說,公司有上述這些剋扣、拖欠工資行爲的,員工主動辭職,也應當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但這些剋扣、拖欠工資行爲是否故意、拒不糾正,已達到可以解除並得到補償的程度?這些都是需要證據的,並不是職工個人就可以認定的。所以行使這項權利必須持謹慎的態度,或先由勞動監察部門介入爲好。
主動辭職能拿到失業金嗎3
1. 失業期間可以繼續交納社保
失業期間有可能是一個人生中非常難熬的時期。無法工作,沒有收入,這些都會給我們帶來非常大的生活壓力和負擔。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選擇申請失業金來減輕生活負擔。而對於那些領取失業金的人來說,他們是否可以繼續交納社保?答案是肯定的。
在失業期間,我們還是可以繼續交納社保。事實上,繼續交納社保可以爲我們提供許多好處。首先,我們可以保持社保的連續性。如果我們在失業期間停止交納社保,那麼這段時間內我們就沒有社保記錄。
這會導致我們在將來領取社保福利時無法獲得完整的`福利。其次,繼續交納社保還可以保證我們在失業期間仍然能夠享受醫療保險。這是因爲,在一些省份中,醫療保險是和社保密切相關的。只有繼續交納社保,我們纔有可能繼續享受醫療保險的保障。
2、失業期間如何交納社保
既然我們可以在失業期間繼續交納社保,那麼我們該如何進行呢?這需要我們瞭解一些具體的細節。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失業期間的社保是不需要我們全額繳納的。相反,我們只需要繳納社保的最低限額即可。在大多數情況下,繳納社保的最低限額通常是我們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的60%。
這一點對於領取失業金的人來說,無疑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我們可以利用失業金來繳納社保,這樣既保證了我們社保的連續性,又不會給我們帶來過重的經濟負擔。
其次,我們需要了解如何申請失業期間的社保。一般而言,我們可以攜帶相關的證件,例如身份證、社保卡等等,到當地社保局或社保服務站進行申請。我們需要填寫相關的表格,並交納對應的社保費用。申請成功後,我們就可以繼續享受社保的福利了。
3. 小結
綜上所述,失業期間可以繼續交納社保。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保持社保的連續性,同時還可以享受醫療保險等福利。與此同時,我們需要注意,失業期間的社保僅需繳納最低限額,不會給我們帶來過多經濟負擔。如果您正在失業期間,希望您能夠及時瞭解和申請失業期間的社保,以保證自己的社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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