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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怎樣才能從容轉身

跳槽怎樣才能從容轉身

千萬別把自己太當回事

跳槽怎樣才能從容轉身

  花眼(財務)

跳槽,得有自信。有自信是好事,但是,要是你的職位沒高到“永遠不需要向別人道歉”的程度,可千萬別把自己太當回事兒。否則,你會死得很難看。

我們這個小組是公司裏最苦的一組:任務最重,客戶最挑剔,薪水卻不是最高,因此,不乏有想往高處走的人。老闆也知道,這裏的主要功能是鍛鍊新人,每隔幾年總會給一兩個流動的機會。可是,這並不代表着,你就能心生覬覦。

職場有一條規矩千萬不能忘記,這就是:老闆給你的,你得雙手接過,附送燦爛笑臉一張;老闆沒給你的,千萬不能垂涎三尺,主動索要。

可是,在碰壁前,有些人不明白這個道理。

有個新人,來我們公司時間不長,業績一般,卻很快跟部門經理打得火熱,在經理的表揚聲中,自我感覺迅速膨脹。不久前,經理去了別的部門,這小子不知道搭錯了哪根筋,竟然也想趁機另覓高枝,而且貪心地想去經理的新部門,繼續給他當左膀右臂——榮升副經理!大家暗地裏竊笑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他卻絲毫不覺,雖然後來沒能跟過去,卻始終沒斷了那個念頭。可能正是因爲這樣,他的工作熱情和業績明顯雙雙下降。沒多久,大老闆就找他談話了:“如果你不喜歡現在的工作,可以正式辭職,調動絕不可能,這是隻能給優秀員工的獎勵!”

無論是內部調動還是辭職另謀高就,心態都得放平。不久前,一個老朋友來挖我,說他的公司萬事待興,十分缺人,希望我能過去幫忙,只要答應,升職加薪唾手可得。當時,我沒動心,因爲目前的工作雖不算萬事如意,卻也稱得上得心應手,還不到破釜沉舟、從頭來過的地步。

沒想到,前幾天因工作上與老闆發生嚴重分歧,要在過去,我肯定忍氣吞聲,打落門牙往肚裏吞。可是,現在不同了——“咱有退路啦!”一個不高興,我就拉下臉發飆:“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可是,痛快淋漓的後果就是痛到心底啊!當我興高采烈地向老朋友“報喜”時,當頭一盆冷水澆下——崗位不等人,人家公司裏不僅財務總監的位子早有人坐上,就連出納也不缺了,現在哪怕我倒貼勞動力給他幹活,他也要猶豫是不是值得爲我多配一套辦公設備呢。嗚嗚,就這樣,我光榮下崗了。嗨,咱不是沒能力,只怪心太黑、太拿自己當回事啊。

許諾幫前東家拉生意

  Dobzhang(部門主管)

大學剛畢業時沒經驗,稀裏糊塗就在合同上籤了字。合同中明明有必須“服務滿5年”纔可辭職、否則付若干元違約金的條款,我以爲都是如此,也沒在意,結果埋下隱患。

這家設計公司不大,經營一般,待遇也不高。我工作一年後,認定它沒有什麼發展前途。父親又爲我物色了一家大公司,專業更對口。可明明和人家簽了5年合同,如今一年就走人,我自己也覺得不厚道。而違約金的坎,我更無法迴避。

父親幫我分析,說我還不是骨幹,也沒帶走什麼祕密,辭職對公司影響不大。至於違約金的數額,對我們家來說是個大數目,可對公司就微不足道了,交涉得當未必沒有迴旋餘地。而且我將要去那家公司經常有設計方面的需要,有“潛力”可挖。

心裏有了底,我就去找老總要求辭職。見我炒他的魷魚,老總十分惱火,就亮出撒手鐗要我賠違約金。我有了心理準備,就不慌不忙地說,如果公司能不讓我賠錢,作爲交換,我保證一年內給他拉一項設計訂單。

一筆設計生意帶來的利益遠大於違約金,不用付回扣,省了公關費,老總心動了,臉色由陰轉晴,同意了我的“君子協定”,讓我輕鬆辭職。跳槽後不到半年,我就將一項合適的合同主動送去,足夠他們忙一陣子,原公司老總喜出望外。

企業以贏利爲目的,老闆最關心的是利益得失。如果老闆認爲你辭職給公司帶來損失,你最好在其他方面給予彌補,哪怕只是部分補償,辭職的阻力也會小些。

混個好人緣辭職並不難

  桂林山水(雜誌編輯)

工作沒幾年,辭職的次數倒不少。

最爽快的辭職:離開一家物流雜誌。差不多隻做了2個月就走人。公司辦公地點在靜安寺,老闆吃住都在這裏。我加入進去時,公司剛剛拉開帷幕,可老闆下令:創刊號必須在春節前面世,留給編輯部的時間只有一個多月,加班熬夜自然成了家常便飯。爲了最大地節約時間,老闆經常親自下廚,有好幾天,編輯們的一日三餐全在辦公室解決……終於趕在春節放假前把雜誌花團錦簇地推上市面,反響不錯,大家心情很好。

節後上班,信心大增的老闆給編輯也派發了拉廣告的任務。我對這種“腳踩兩隻船”的工作方式很不爽,向老闆要求不做編輯,只做業務。老闆沒同意,當時年輕氣盛,和老闆爭了幾句就辭職走人。過了幾天,一位美女同事給我打電話,說老闆請我回去……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很乾脆地拒絕了。

最掙扎的辭職:離開一家通俗雜誌,那是我在上海的第二份工作。老總是我第一份工作的創意總監,對我格外器重,所以後來自己辦雜誌時把我挖了過去。

在這家公司上班非常自由,可以遲到、早退,請假睡覺。當然,工作時我從來兢兢業業,老總非常欣賞我,不到半年就給我漲工資,還準備提拔我做編輯部主任。後來因爲廣告經營不當,雜誌停辦了。兩年後,我又收到某家報社轉來的一封信,原來這份雜誌準備復刊,老總又邀我回去主持編輯工作。回去奮鬥了一年,很可惜雜誌沒能打開市場,眼看着公司陷於虧損狀態,我掙扎了很久,最後還是決定辭職,深感辜負了那位老總的一片期待。

最過意不去的辭職:在一家時尚雜誌,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最初做的是編務,打掃衛生,採買辦公室文具,參加展覽會,搬運雜誌,打字,校對……這些工作我都努力去完成,公司上下對我都很欣賞。後來我開始爲雜誌寫些稿件,大家也知道我在報刊上發表過文章,自然而然地當上雜誌編輯。

一切進入正軌的時候,創意總監悄悄找我談話,說他也準備辦雜誌,邀請我參加。有感於自己對流行時尚欠缺瞭解,而且創意總監許諾的工資是當時的2倍……這麼豐厚的條件,我當然很快答應了。我現在感覺處理得不當的是,我沒有提前辭職,直到離開時才告訴老總。我記得當時沒簽合同,公司也不能不同意,不過,看得出來老總非常失望,至今還感覺過意不去……

回想起來,只要你平時好好工作,誠心待人,混個好人緣,想要辭職其實並不難!

離職前做好5件事

  燕萍(人力資源)

要想輕鬆地和原東家“揮手”說再見,這裏面的學問很多,怎樣離職,也可以看出一個人的素質。很多人覺得,反正我不做了,想怎樣就怎樣,今天想離職,明天就不來了,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我是做人力資源工作的,也有跳槽的經歷,我覺得在離職時,以下五步是一定要做的:

書面正式提出離職:一旦決定離職了,就老老實實地提前一個月將書面“離職通知書”交到老闆手裏。細節——在“離職通知書”上打印出離職日期,並同時copy一份給部門裏負責辦理離職手續的同事,請他在上面註明簽收之日。目的--老闆事情多,當天不會馬上簽字,怕到時說不清提出離職的日期,給同事一份是雙重保險。當然,前提是我沒有和公司簽訂“竟業協議”或“特殊協議”。

郵件解釋離職原因:知道老闆還想留我,就提前準備好離職對白,用郵件來溝通是很好的一招。我在誠懇道謝的同時,還表明離職的決心——即使加薪或晉升也不在乎。老闆見了,怎會不妥協?卻也不會再給我小鞋穿。

找好接手工作人選:我的工作比較重要,估計老闆會爲找誰來接替我而頭疼,就順便推薦自己心目中合適的人選。目的:部門內部的人員要比外面招的人更瞭解公司情況,工作容易上手。這樣我更容易脫身,被推薦之人會感激我,老闆也解決了煩惱。

耐心認真交接:工作先將一個月中每天每個時間段要做的工作寫成書面文檔,並將每項具體工作寫成流程圖,然後交給接手的同事。另外,將一年中或一季度要做的重要工作也做成書面文檔資料,儘可能當面給新人講解一遍——好記心不如爛筆頭。

離職當日簽收文檔:在離職那天,請交接之人一一簽收我轉給他(她)的書面文檔和電子文檔,並copy一份自留。另外在電腦賬號請MIS消除之前,會將這些年的電子文檔全部打包,存上我的名字,copy給老闆,也請他簽收,告訴他之所以留下這麼多資料,是因爲前任沒有這麼做,讓我第一個月做得很辛苦。因此不希望後任重蹈覆轍。

前不久原東家的同事還來電話問我社保如何申報和基數如何調整的事情,我不厭其煩一一作答。人生無處不相逢,好聚好散,固我所願。

開弓沒有回頭箭

  徐瑞娥(編輯)

“我們這裏風氣太差,主管喜歡別人溜鬚拍馬,結果招進來都是水平差、‘情商’高的人,老闆又是外行,公司每況愈下……”麗麗又在QQ裏向我訴苦,她已經訴了快一年了,如今終於下決心辭職。

過了幾天,麗麗說她又遇到了難題。原來遞交辭職報告之後,老闆找她長談,希望她留下來,並允諾提高待遇……她很矛盾,覺得公司雖然不盡如人意,可是老闆爲人很厚道。

“開弓沒有回頭箭”,我對她說。既然辭職報告已經由主管上交給了老闆,那麼公司上下早晚都會知道這件事。即使留下,今後工作很難開展,很可能被人認爲你是以辭職要挾提高待遇。

我也有過一次痛苦的辭職,當時因爲不能實現自己的職業理想,考慮再三提出辭職。結果老闆請我吃了一次飯,和我推心置腹,說公司很需要我這樣的人才,即便想走,最好再幫他兩年……我被感動了,就留了下來,老闆還給我加了500元工資。

接下來的日子,我比以前更加努力工作。因爲我辭職的事最終被大家知道了,假如我不加倍努力,勢必被同事們理解成“耍大牌”,以爲老闆重視就“翹尾巴”。

雖然老闆是好人,可是市場形勢日益嚴峻,一年以後公司效益還是日益下滑。而這期間,有幾個同事真真假假地鬧辭職,惹得老闆很不高興,以爲都是效仿我以辭職促加薪,我和老闆的關係也漸漸冷漠起來。

最後我終於還是辭職了。回想一下,假如一年前走得堅決,那麼至少能給老闆和同事留下一些懷念。辭而不走,結果造成了多方面的不和諧

辭職是件大事,一定要深思熟慮,一旦認定非如此沒有更好的選擇,千萬不要回頭,否則對你本人和東家都不是好事。

學點《勞動法》說些客套話

  劍華(辦公室主任)

和老闆說“再見”時,很少有人能夠做到“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般地灑脫。爲什麼?因爲沒能有效避開用人單位的霸王條款。

3年前,辦公室裏的小王神不知鬼不覺地找到了新東家,第二天她只來了個電話就“消失”了。這樣不事先打招呼、不做好交接、不寫辭職信就走人,老闆當然不肯善罷甘休。除了通知財務扣發工資,還責令人事部門一定要找他算賬,哪怕打官司也要拖住他。結果,人事部門搬出了種種條款,像“違約金”、像這個“必須……”,那個“不得……”,其中最厲害的一條就是不給轉檔案。這一招還真狠,新單位遲遲收不到小王的檔案,無法將他正式入編,催促小王儘快回原單位協商,否則就重新招人。最終雙方經過4個月的談判,小王不得不支付了高昂的違約金才走人。這兩年,辦公室有幾個人先後跳槽,有的很順利,有的則比小王還要麻煩。我也因此總結出幾條巧避霸王條款的經驗:

學點《勞動法》: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預告解除權。只要員工提前30天通知單位,不管單位是否同意,到期後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都能自然解除。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員工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單位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在協商的時候,員工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因爲勞動法規定,違約金不能超過員工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超過部分,法律將不予認可。

做好分內事:辭職是一種藝術。當你決定辭職,不僅對你自己有影響,對同事對上司,甚至對部門都會有影響,所以,最好的做法是讓同事都知道。不要提前撂挑子,依舊準時上下班,像往常一樣工作,並將手頭正在進行的各項工作交接清楚,儘可能給接替你的同事提供最大的便利。如果想帶走某些資料,要先確認是否有知識產權問題。給大家留一個好印象,人家纔不會爲難你。

說些客套話: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同樣,和老闆說“再見”也要客氣,多說客套話。比如對在公司期間受到的關照表示感激;對過去接受的培訓表示感恩;對在工作中建立的人脈關係表示感謝……辭職和做人一樣,講究的是好聚好散,善始善終,有禮有節,才能從容轉身,體面地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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